1月16日晚,#邓紫棋已被前东家蜂鸟音乐注册成商标#的话题,冲上了热搜第一。
1月16日晚,邓紫棋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版权声明,当中涉及邓紫棋的多张专辑和多首热门歌曲,引发热议。
声明如下:
我公司(蜂鸟音乐有限公司)是以下所列音乐作品之录音、词曲版权独家所有人,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将前述音乐作品以各种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许可相关机构或个人使用的专有权利。
未经我公司许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以下所列音乐作品用作翻唱、复制、演出、网络传播以及其他商业性用途。
任何未经我司许可的使用均系侵犯我司合法权利,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录中的音乐作品列表包括了《泡沫》《睡公主》《A.I.N.Y.(爱你)》《我的秘密》《多远都要在一起》等100多首歌曲。当中过半歌曲均有邓紫棋参与创作。
资料显示,2014年,蜂鸟音乐已将“邓紫棋”这个艺名注册为商标。
蜂鸟CEO张丹曾回复:“公司注册邓紫棋名字,主要原因是防止出现盗版。希望外界不要做太多揣测。”对此有网友评论:吃相真难看。
双方此前因版权问题发生摩擦
2019年3月7日,邓紫棋单方面宣布与蜂鸟音乐解约,但未得到蜂鸟音乐的承认。蜂鸟音乐当时声明,公司与G.E.M.邓紫棋签订了两份合约,有效期至2022年。蜂鸟全权拥有在合约生效期间所有由G.E.M.制作或与G.E.M.合作制作的任何音乐作品及录制的版权,以及某些其他商标及知识产权。同年,蜂鸟音乐与邓紫棋互诉违约,双方对簿公堂。
邓紫棋还发表长文宣告了与蜂鸟音乐公司决裂,并委托律师发表声明,终止与蜂鸟音乐公司的独家经理人合同,并透露了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待遇。
在邓紫棋对蜂鸟音乐的诉讼中,邓紫棋指因公司作出虚假陈述,她才会签下作曲人和歌手合约,因此主张该合约无效。同时,邓紫棋指蜂鸟音乐在未经自己的同意,擅自在香港和内地登记“G.E.M.”和“邓紫棋”商标。2020年,邓紫棋曾在微博上公开向蜂鸟音乐和前经纪人喊话“我不是你手中的商品”。
2019年蜂鸟音乐公司曾回应双方的摩擦问题,文中回顾了蜂鸟音乐在邓紫棋从艺路上所起到的作用,并称“在一起共事了12年,艺人被环境和各种身边的人影响认为我们这么多年来做的都是为了占她的便宜赚她的钱,对她不公平,强迫她做违背意愿的事,强迫她续约,甚至她所说强迫她称之为‘违法’的事⋯⋯ 这些事情没有一点真实性,我们不会在大众面前去跟对方辩论,因为这些是只有在法庭里才能辩得清的事情。”但是蜂鸟音乐公司的解释并没有得到粉丝的认同和理解,此后双方就合约纠纷的问题开始了漫长的对簿公堂。
(图源:邓紫棋微博)
2019年3月,邓紫棋自立门户成立个人工作室。邓紫棋创作了一首名叫《句号》的歌曲,该曲被认为是邓紫棋离开蜂鸟音乐的心路历程。2023年,邓紫棋发文称,当年哭着写的歌,现在终于可以笑着唱句号了。
从蜂鸟音乐公司微博列表可以看到,该账号上一次发文还是在2019年4月8日,那段时间该账号多次发文均与解约及相关事项有关。
截至发稿前,邓紫棋暂未回应此事。邓紫棋最新一条微博还是2023年12月31日发布的其演唱会的宣传视频。
邓紫棋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仅3人参保
爱企查App显示,广州蜂鸟音乐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苏婉娴,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音像经纪代理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版权服务、影视经纪代理服务、文艺创作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苏婉娴全资持股。2022年报信息显示,该公司参保人数仅为3人。
对外投资信息显示,广州蜂鸟音乐传媒有限公司直接对外投资1家公司—我们的音乐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业务涉及销售服装、企业管理、文艺创作等,目前为存续状态。
资料显示,蜂鸟音乐在2014年已将“邓紫棋”艺名注册为商标。除此之外,爱企查软件著作权信息显示,该公司还曾于2018年为一款名为“天呐!我变成邓紫棋游戏软件”的软件申请著作权。
图源:爱企查
来源 | 南方新闻网、羊城晚报、湖北日报、蜂鸟音乐公司、邓紫棋个人账号、公开资料、爱企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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