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极速变化的国际环境,美术馆事业也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地缘与全球的挑战。在经历了早期的兴建热潮与快速发展的机遇期之后,国内的美术馆事业已经逐步进入考验专业水准及“自我造血”能力的沉淀期,这不仅对美术馆的学术研究、教育推广、对外交流、公共文化服务等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承担着以创新意识与前沿思想对话人民、社会与时代的责任。在美术馆的建设之路上,有两件事情是首要的:一方面,把握国际国内美术馆的先进经验、发展动向与改革趋势,通过健全规则与提高专业素质保障行业的规范化和学理化,为美术馆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调;另一方面,需要在当代语境中更广泛地唤起针对美术馆机制、知识生产与公共意识的普遍关注和理论研究,提供理论创新与实践试验的良好土壤。
只有立足于文化战略的高度,才能更充分地将我国的美术馆事业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前进道路结合起来,使其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与高质量发展、科教兴国、文化自信自强、民生福祉等层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开辟中国式的美术馆建设道路是必要的。从历史上看,我国美术馆的发展有基于具体国情的特殊性,自建国以来,国内通常将“美术馆”定位为有限收藏的“艺术展览馆”。其中,我国的美术馆偏重于关注近现代和当代艺术的艺术展览馆,博物馆则更倾向于对古物、文化遗存进行收藏、研究与展示,这种现象明显区别于国际社会将美术馆与博物馆二者关联的普遍情况,构成了我国美术馆行业在性质、职能、管理归属上与博物馆的差异,也在另一层面指明了完善我国美术馆事业的关键所在:中国的美术馆建设不能直接挪用博物馆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框架,而是迫切地需要结合美术馆自身的特点与趋势,从新的发展情况和现实问题出发,扎根于中国特色的文化语境,拓展出一套适应于本土区域的、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法。
从建制层面,国家近年持续性地通过政策倾斜、完善机制的方式为美术馆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与制度保障。在地方上,上海、深圳等地在参照原文化部1986年颁布的《美术馆工作暂行条例》和2008年颁布、2014年修订的《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的基础上,弹性地兼顾区域内的资源优势、社会需求,从实践经验中归纳出符合地方特征,适配当下发展情境的运营规章和管理制度,通过明确美术馆的定义、设施要求、组织运营,以及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定位与职责,紧扣现存问题推进机制建设工作,促进美术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这种完善建设标准的敏锐度与自觉性,与美术馆行业在政策支持下所坚定的科学化发展路线是密切相关的,也体现了地方深化体制改革、健全产业体系的长远规划。同时,美术馆应该以何方式在城市的文化生态与协作机制里发挥更大的作用,结合地方的在地属性、发展环境与资源配置,成为国家文化战略和国际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应当共同思考和探究的问题。
在全球美术馆发展图景面前,针对美术馆现场的观察、思考、总结与理论构建也亟需步入到系统化的学科维度,美术馆的学科与专业建设应该随着中国当代艺术生态的多元发展及其与国际艺术界的开放对话而向前推进,在承续美术馆、博物馆学的思想基础上,提出面向未来的“新美术馆学”,从综合的、跨学科的角度构成中国式的美术馆学的前沿思考,反哺美术馆机构的工作与实践。这不仅需要坚持以“人”为主体的文化建构,还需通过美术馆工作方式的转变带动公众的主动性和主体性,强调突出公民作为“参与者”的角色和大众教育的重要性;与此同时,拓展美术馆空间的边界,在人文关怀和社会介入基础上,探讨公共空间与公众之间新型的、多向度的互动关系,以起到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这些新的美术馆实践与理论研究,会积极推动美术馆成为参与文化建构的行动者和对话者,也将在国家和地方城市的多方努力下,作为补充文化生态有机循环、促进社会共建共享的关键一环,为我国文化领域与艺术行业注入理论与思想的活力。
版权声明:【除原创作品外,本平台所使用的文章、图片、视频及音乐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如,部分文章或文章部分引用内容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作者名称及原始出处标注错误等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联系邮箱:603971995@qq.com】